煙道是廢氣、煙霧排放的管狀裝置。每個新建的余熱鍋爐房只允許設置一個煙囪,而煙囪的具體高度可以按照相關規范進行執行。對于自然通風的鍋爐,其煙囪高度除了要與相關規定中的數值相符合,同時還要保證煙囪所產生的抽力,可以避免鍋爐與煙道系統的總阻力。對于負壓燃燒的爐膛,還要保證在爐膛出口位置存在20Pa至40Pa的負壓。
余熱鍋爐的煙道是由:分配集箱、下集箱、管組、上集箱構成。
余熱鍋爐給水從鍋筒引出入分配集箱,為讓集箱的各個位置的溫度不出現偏差,分配集箱、下集箱進水均采用分散下降管引入,水進入下集箱后,分散進入132根φ42×4無縫鋼管、6mm厚扁鋼組成的節圓為φ2400mm的圓形煙道受熱面,之后便會產生汽水混合物并進入上集箱,由上升管引入鍋筒。
為讓集箱避開火焰區,管束低部為U型彎管,余熱鍋爐的口段煙道與水平夾角為55°。
為了避免煙道發生變形,在煙道適當位置上設置加固環。
集箱、管子材質均為20(GB3087-1999)。
斜一段煙道、斜二段煙道、末一段煙道、末二段煙道各段煙道管組由分配集箱、下集箱、管組、上集箱構成。
為了方便與余熱鍋爐進行檢修,在煙道上還設有人孔。集箱、管子材質均為20(GB3087-199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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